2018年1月7日星期日

民国式民主与美国式民主辩证分析


夏业良 @XiaYeliang
简单回复你:我不赞同恢复民国,绕着圈子搞中式民主。我只倡导三权分立的美式民主,除非台湾国民党与大陆果粉有本事推倒中共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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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回应夏教授:
    您老不愧为资深学者,洞悉观点异同,一语切中要害,开宗明义,乐得昂爽。虽是只言片语,但所包含的信息量很大,且道出了当前民主阵营之所以被撕裂为两大板块的根本原因,究竟是仿效“美国式民主”呢,还是认同“民国式民主”,因而极具代表性。这里便不揣僭越,直言不讳,若有所误,望祈宥恕。所谓“尧舜昌于谔谔,桀纣亡于诺诺”,伏乞夏业良教授能以海纳百川之胸襟,从善如流,集思广益。
    本文力求以删繁就简的表述,提纲挈领地做出精到诠释,旨在平息并消泯这两大纷争,为中国之民主革命事业争取最为广泛的支持,集结最为强大的力量。
               
    窃闻您老曾受聘于华盛顿卡托研究所,并以客座研究员的身份在该自由主义智库开展工作,想必您老理应对民主政体的架构设计了如指掌,对各种民主制度的本同末离洞若观火。请允许在此首先略述中美制度历史背景之殊别,而由此引发开去,并对“抛砖引玉”持乐观期望。
   
    其一:美国独立战争爆发于1775年,在历时8年的反英国殖民统治的运动中获得了胜利。虽然在战争爆发后第二年(即1776年)就发布了《独立宣言》 ,但直到1865年12月,美国才完全废除延续了247年的农奴制度。而中国的奴隶制社会虽始于公元前21世纪的夏朝,但在公元前476年的东周时期就已经废除,远比美国提前了2342年。难道我们还有理由相信自己一直引以为傲的民族先祖们曾经是野蛮的、愚昧的、落后的吗!
   
    其二:请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美国之国号,普及一点必不可少的常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概念:邦,即邦国之意,指分封国或独立国。联邦,乃指由多个相对独立的邦国联合起来而组成的更大的、在形式上统一的国家,故而称之为联邦国。例如前苏联就是由多个邦国联盟而组成的“苏维埃联盟共产国”。
    “美国”之英文语义:“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缩写为“USA”。译为“美利坚合众国”,意即“美利坚联邦共和国”。而美国政府的名称则为“美国联邦政府”,英文:“Federal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因此“联邦制”是美国政治制度的显著特征。它是经由国会、总统、联邦法院三者组成,实行以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于1748年提出的“三权分立”权利制衡原则,即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相互分离,互相制衡。是故“三权分立”是联邦制民主美国的一种非常鲜明的政治模式。
    联邦制国家又称联盟式国家,通常由多个政治实体组合而成,而这些联邦成员国或州均具有很高的独立地位。美国作为一个“联邦制国家”,它是由50个州和一个联邦直辖特区组成的联邦式共和国。由此可见,这和迄今已有3100余年历史的中国古代诸侯之“分封建国”的政治制度如出一辙,所不同的只是没有现代美国“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框架。美利坚合众国就是在众多类似邦国的独立州通过联盟的形式而组成的国家,并在此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一个“三权分立”型的民主宪政体制。
   
    其三:中国古代兴于公元前11世纪的商周时期“封邦建国”制度,终结于公元前221年,期间延续了约900年的历史。在秦朝统一六国之后,就厉行“废封建置郡县”的政策,实行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政治模式,直至清朝政府1911年灭亡,期间延续了2132年。早在秦朝时期就已经完成了统一大业的泱泱大中国,统一历史一直延续至今。   
    中华民国作为民族之正宗传承者和疆域继承者,所建立的“五权制衡”型民主宪政体制,是对先进的民主政治模式之精髓的“三权分立”制度的最佳承继,而且实行了完美的中西合璧,所制订的“中华民国宪法”,才是为中华民族之统一中国而量身定制的一套政治模式。
    孙中山先生曾经在对“五权宪法”解释中论述道:“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这都是间接民权。而我们民族更应该拥有的是直接民权。要让普通的民众,都有直接参政议政的权利,第一是考试权,第二是监察权。”
   
    其四:有人认为“统一的中国”就是中央集权制度兴起的祸根所在。只有各省独立,脱离中国,才可瓦解中央集权制度所形成的强权政治,中国人民也才有获得民主宪政的一天。
    持有此种论调的人,烦请放眼并审视一下而今中华民国之台湾政权,所制订的《省县自治法》,充分保障了各省各县的分权自治。中华民国的中央高度集权制度已然成其为历史,那不过是在非常时期的一种非常措施,其目的是为厉行宪政民主而奠定国、民之基础。而今回顾既往,孙中山先生曾于1923年1月提出的“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梯式民主革命建国方略,正是推进中国民主革命事业的必要举措,中华民国政府曾于1931年5月在非常时期所制订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也只是权宜之计罢了。如果没有孙蒋二位开国第一元勋为中国民主革命事业而矢志不渝地奋斗,中华民国而今的宪政民主政治,必如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一样无从谈起。
   
    其五:如果谁迄今还在一味鼓吹,美国式民主就是“三权分立”,而且仅仅只是“三权分立”,忽略了美国“联邦型制度”的不争事实,未免会有“浑水摸鱼”和“居心叵测”之嫌疑,妄图借助引入“三权分立”的民主型政治,继而悄悄冥冥地、鬼鬼祟祟地、偷偷摸摸地“暗度陈仓”,一如袁红冰之流,毫不掩饰地以“血统论”来推销其“种族主义思想”,妄图借“鼓吹台独”而分裂中国,妄图以“民族自决”而拆解民族。此类人若非不学无术之流,便是混淆视听之人,他忽视了一个已经统一了两千余年的大中国的基本前提。台湾是中华民国绝对不可分割的固有领土,分久必合、天下归心是当今时代的主旋律。化整为零、拆散重组必然不得人心,必然逆流而动,无异于自毁长城。奉劝那些至今依然还罔顾历史事实,一味沉湎于“联邦共和制”的人们,放弃你们的个人好恶,静下心来仔细斟酌,鼓吹“联邦制”只会拆散中国,瓦解民族,你将上愧对列祖列宗,中愧对黎民百姓,下愧对子孙后代,最终你将愧对于天下人,愧对于生你养你的这一片皇天后土。
   
    其六:一提到“美式民主”,当然其核心内容便是“三权分立”和“联邦共和”。而在贸然谈到“中式民主”的时候,中国人的第一反应便是,那个大陆共产伪政权正在无所不用其极地灌输它的“中式民主”谬论,妄图以此来继续蛊惑人民,苟延暴政。而中华民国之“中式民主”,早已经被那帮共产匪类的帮凶走卒们污名化到了不堪入目的境地,似乎中华民国的民主模式就是“虚伪”和“专制”的代名词。如果明眼人都善于闭目塞听,以讹传讹,丧失了判别是非黑白的标准和能力,那么他就一定是冥顽不灵的愚瞽昏聩之人,不配以智者和尊者的身份继续去摇唇鼓舌、招摇撞骗,更不配与那些坚贞不屈的正义之人、良善之人、通透之人并立于世。
   
    其七:认为“美国是科技、经济、军事雄踞全球之首的民主国度,因此美国式民主模式才是全球最先进、最优越的制度,才最应该为中国人所仿效、所采纳”,持有此种论调和观点的人而今大有人在。他们可能是“暗昧混沌”,或者是“势利倾心”,失去了一个做学问的人必须具备的客观立场和中立原则,其学术成就亦必将会由此而大打折扣。若如此,我们更应该相信共产暴政远比民主民国更优越。
    我们应当承认,孙蒋为建立民国而立下了不世之勋,台湾之民主宪政大家有目共睹,近在咫尺,大陆人民早已心向往之,而且中华民国之国统、法统和道统,才是对民族文化的最佳传承,就是为中华民族量身定制的一套政治模式,它远比美国“联邦制”更接地气。更重要的是,中华民国已经为中国之民主革命事业奋斗了一百余年,我们应当正视其不朽的历史功绩。因此说,只有重建中华民国的革命方略,才是汇聚人才、凝聚意志、得到最大认同度的最佳方案。我们一定要看清楚“民主革命力量之所在”。
   
    其八:夏教授著述颇丰,几乎著作等身,绝非那些浪得虚名的泛泛之辈可以相提并论。谁如果说美国的“三权宪法”比中华民国的“五权宪法”更先进,谁如果说美国的民主宪政模式比民国的民主宪政模式更优越,烦请出具相关法理依据和宪政释义。在制度模式的论证分析上,我们不能以劳苦功高而论优劣,不能以成败得失而论长短。坚守学术思想的客观性和中立性,摒弃感性认识和个人好恶,才会发掘其真真实实的真理精髓。民主模式是一个方向性问题,如果方向都搞错了,那所有为之而奋斗的不懈努力岂不会全然白费,亦必然会重蹈“南辕北辙”之旧途。
   
    谆请夏教授一定参阅下述内容,将会对您大有助益:
    郑重推荐一部书籍,或能开阔视野,提升境界。为了民族之欣荣,华夏之昌盛,故而力荐。请阅览:《民宪论》,作者:丁毅。分享链接: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wjcFlNsMuZjRTI3OHMzdktidFk/view?usp=sharing&resourcekey=0-Cq1YwD-NwrYpQiv0YMhcwg
   
    《走向共和》被共畜刪掉的“中国华盛顿”之孙中山精辟演讲
    视频链接: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rfp3CLtA
   
    阮杰:“为何有人那么卖力鼓吹联邦制?”
    视频链接: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jWdp_HsknI